記者詹宜庭/台北報導
▲韓國瑜裁示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」案12月24日上午進行投票表決。(圖/翻攝自國會頻道)
立法院長韓國瑜今(14日)召開黨團協商,針對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」案進行討論,歷經2個多小時討論後,最終決議大法官人事權綜合院會與委員會審查,也就是12月10、11 、12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,24日上午進行投票表決。
韓國瑜今日下午召開黨團協商,會中,針對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」案,議事人員草擬了A、B兩個版本,A是時程安排利用院會時間,B是利用委員會時間,但藍綠白三黨各持己見,最後韓國瑜提出折中的C版本,也就是院會與委員會綜合調配。不過,民進黨團主張A+B+C版本的折中版,民眾黨則主張B版本,國民黨團則希望綠與白不要再堅持日期。
最終,在歷經2個多小時討論,韓國瑜裁示五點結論,包括:第一,12月2日舉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,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,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、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、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;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。名單請於11月26日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,逾時視同放棄。
第二,12月10日改開全院委員會,並與11日、12日合併為一次會。12月10日上午審查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,下午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;11日及12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,每位被提名人各由7位委員進行詢答,由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、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、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。名單請於12月9日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,逾時視同放棄。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。審查完畢後,於12月24日院會上午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。
第三,上開行使同意權案投票時,司法院院長、副院長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併為一張同意權票。第四,有關行使司法院院長、副院長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相關事務及時程詳如附表。第五、各黨團如有關於司法院院長、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之書面問題,請於11月28日(星期四)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,並由本院函送提名機關轉致被提名人,俾利後續審查之進行。
▲司法院院長、副院長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相關事務及時程。(圖/韓國瑜辦公室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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