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莊漢昌/台南報導
實價登錄2.0新制施行後,為有效掌握預售屋銷售行為,地政局於110年度聯合市府消保官及工務局辦理聯合稽查10件預售屋建案,查有未揭示代銷業相關許可文件2件、未辦理分設非常態營業處所及代銷契約備查2件、購屋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2件、買賣契約書未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件、委託代銷業其購屋預約單未有經紀人簽章1件、樣品屋及銷售中心未申請建築執照、建築許可或核准使用7件,如未能依法限期改正者,依情節輕重處新臺幣6至30萬元或新臺幣15至100萬元罰鍰。
市長黃偉哲呼籲業者,新制施行已逾半年,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範針對預售屋違規行為並無改正機會,將直接裁罰,請業者務必留意。此外,預售屋產品不確定性高,相對伴隨較高的風險,為確保消費者權益,請業者於銷售預售屋時,應遵守各相關規範,以免滋生消費爭議。
地政局長陳淑美依據聯合稽查之查核成果,統整出預售屋10大稽查重點:是否取得建造執照及揭示於明顯處、購屋預約單簽定內容是否不利於買方、廣告及資訊是否不實、是否提供契約審閱、買賣契約簽定有無符合定型化契約、代銷業者從業文件有無揭示明顯處、總銷金額達6億有無另設不動產經紀人、委託代銷契約備查情形、相關契據需經紀人簽章、樣品屋及銷售中心設置許可等項目,並將加強查核作業。
329檔期即將登場,陳淑美提醒業者於銷售過程應發揮自律精神,確實依照規定辦理相關備查作業,並使用符合規定之購屋預約單及買賣契約書,以充份保障交易安全,減低資訊不對等之情況,民眾亦可透過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,查詢相關建案資訊及其實價登錄成交資訊,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及財務負擔能力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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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出自: http://n.yam.com/Article/202203144858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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